辽宁省公积金提取条件-辽宁省公积金提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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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直公积金提取新规定

提取人持相关要件向所在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初审通过后,出具《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以下简称《提取申请书》),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法律主观:提取辽宁公积金的条件有: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本息的。

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根据政策要求,准备必要的提取材料。通常包括***、公积金账户证明、购房证明、***等。 前往办理窗口 携带相关材料,前往辽宁省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的银行窗口。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办理地点,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提交材料并等待审核 在办理窗口,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并填写提取申请表。

新政中要求,两次提取间隔不能低于12个月,可以经年累计提取。这是指每年可提取一次,若当年没有提取,次年提取时可将上一年没提取的金额取出。对于有共同***人的,主贷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还贷额度的,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只能提取差额部分。

辽宁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辽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七种常现情况,即: 购房、建设、改建、维修自有房产者; 退休人员; 失去劳动力且与用人单位解除关系者; 出国居住者; 归还房屋***利息者; 租金超过家庭月工资比例负担者; 职工去世或宣告死亡,其继承人、遗嘱执行人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资金。

辽宁住房公积金可供提取的情况主要包括:购买、新建或改造自住房;偿还购房***本息;离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力且劳动关系终结;出境定居;高房租负担;配偶、父母、子女去世等情形下,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权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存款。

法律主观:提取辽宁公积金的条件有: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本息的。

辽宁省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

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法律主观:提取辽宁公积金的条件有: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本息的。

辽宁住房公积金可供提取的情况主要包括:购买、新建或改造自住房;偿还购房***本息;离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力且劳动关系终结;出境定居;高房租负担;配偶、父母、子女去世等情形下,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权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存款。

辽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七种常现情况,即: 购房、建设、改建、维修自有房产者; 退休人员; 失去劳动力且与用人单位解除关系者; 出国居住者; 归还房屋***利息者; 租金超过家庭月工资比例负担者; 职工去世或宣告死亡,其继承人、遗嘱执行人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资金。

公积金转入个人账户 审核通过后,公积金将转入个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中。通常,这一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请耐心等待。注意事项:在提取公积金时,应确保自己符合政策规定的提取条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及时咨询辽宁省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银行。

第六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住两用房及偿还商住两用房***本息的;(三)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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