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包头市公积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包头市公积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包头住房公积金一年可提取几次?
1、凡办理了住房公积金***且尚未偿清的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的***应还款本息。
2、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本人、配偶及同户籍未成年(未满18周岁)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金。
3、职工承租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租金支出全额提取;职工通过市场租赁方式承租住房的,按照实际租金支出提取。
未查到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如果在网查不到住房公积金,可能是因为查询方式有问题,建议更换一种查询方式,或者持本人***件和公积金联名卡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但如果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不到,那可能是因为单位并没有按照约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
包头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
1、需要提前登陆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网站进行预约或凭预约者***在指定预约时间段内通过叫号机取号办理。
2、持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向“中心”业务受理部门提出申请;“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无误后,当场受理。
3、经提取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后,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准予提取的,将公积金余额直接打入职工的联名卡内。
包头公积金提取需要多久?
一般是5个工作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包头市公积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包头市公积金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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