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乡职工医疗保险电话,广州城乡职工医疗保险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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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州城乡职工医疗保险电话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广州城乡职工医疗保险电话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州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是多少呢?

 广州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划入标准:35周岁以下到账比例2%,满35周岁至45周岁以下到账比例3%,满45周岁至退休前到账比例3.8%等。

  (一)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按月划入标准:

  

  (二)个人账户划入查询

  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为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并按照有关规定标准于每月20日前,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划入个人账户资金。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1.持医保卡在标识有“广东银联”的自助柜员机上进行查询。

  2.持社保卡在对应服务银行的多媒体自助终端机上进行查询。

  3.亲临所持社保(医保)卡服务银行在广州市区内的任一营业网点进行查询。

  4.拨打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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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服务银行的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一、按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每月按规定比例将个人账户资金划入为每个参保人个人建立的个人医疗帐户。个人医疗帐户可累计,可滚存,可继承。个人医疗帐户划入基数:在职职工为本年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退休人员为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在划扣门诊统筹金后,按月划入个人医疗帐户的实际比例为:

(一)35周岁以下为2%;

(二)满35周岁至45周岁以下为3%;

(三)满45周岁至退休前为3.8%;

(四)退休人员为4.1%。

二、参保人员在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区内,可使用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本人及其亲属的以下费用:

(一)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

(二)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三)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

(四)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

三、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及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不设立个人医疗账户,无资金划入医保卡中。

个人账户划入标准: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划入本人个人账户(即社保卡上);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

(1)35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3%划入;(2)35岁至44岁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5%划入;(3)45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7%划入;(4)退休人员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4%划入。

(5)一次性趸缴余命医疗费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及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其个人账户按上年度我市社平工资的60%的4%划入。个人账户可支付以下费用:

1、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2、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

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承担个人应付费用5、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时由本人支付。

个人账户划入标准: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划入本人个人账户(即社保卡上);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

(1)35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3%划入;(2)35岁至44岁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5%划入;(3)45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7%划入;(4)退休人员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4%划入。

(5)一次性趸缴余命医疗费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及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其个人账户按上年度我市社平工资的60%的4%划入。个人账户可支付以下费用:

1、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2、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

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承担个人应付费用5、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时由本人支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州城乡职工医疗保险电话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州城乡职工医疗保险电话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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