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人可补缴养老保险,三类人可补缴养老保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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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三类人可补缴养老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三类人可补缴养老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样的人可补交养老金?

以下情况可补缴

应保而未保的用人单位职工具体包括三类情形:

1、自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本市统筹范围内在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办理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具有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因历史客观因素应保而未保的职工(含劳动合同制工人)。

经本人申请、单位申报,可到原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手续。

对于申请人原单位不存在的,可由主管部门履行申报手续。

对于原已参保的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因其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计算等问题有异议的,在按规定重新认定后需要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参照上述适用范围及申报办法处理。

2、自1996年1月1日以来与用人单位建立或事实上形成了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而未保的职工。

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工提出参保补缴申请,只要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争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均应当依法受理。

3、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依法判定存在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而未保的职工。

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参保而未参保,用人单位或职工均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参保补缴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受理。

对于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调解,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达成调解协议的,可参照上述办法处理。

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其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或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首次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不得通过向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不得通过违规补缴而取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起始时间不得早于2004年7月1日。

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离职的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离职的人员,从进入企业工作或从事灵活就业之月起,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1.在乡镇上生活的个体户

2.被单位解雇或者是因为坐牢等原因断缴的人

3.1998年以前包分配的国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

4.签了合同的工人或者是城市户口的临时工

社保有哪三种人可一次性补十五年?

一次性补缴社保包括三种。即: 三类人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且需要在45岁之前有过社保缴纳记录,具体如下:

第一种: 下乡知青,在1961年-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情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满15年。

第二种: 拥有本地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男的满65周岁、女满60周岁,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满15年,这类人在工作经历方面无限制要求。

第三种: 有本地城镇户籍,曾经在国企、县级、镇级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并且已经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女性50周岁、男性60周岁,可以在工龄产生地自愿一次性补缴社保满15年。

60岁一次性补缴社保最新规定?

60岁社保补缴新政策包括的内容有:

1、超过期限需补缴滞纳金和利息

社保断缴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是需要缴纳滞纳金和利息的,按照现行规定,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45之前没有缴纳记录的不允许一次性补缴

2018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即意味着在45岁之前,必须有社保缴纳记录,否则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

3、三类人可进行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三类人可补缴养老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三类人可补缴养老保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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