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工伤保险条例解读的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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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

法律分析:(1)无责任补偿原则,又称无过失补偿原则;(2)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3)个人不缴费原则;(4)区别因工和非因工原则;(5)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6)集中管理原则;(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

强制实行原则。以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使所有用工单位,不分所有制形式,不分用工形式一律参保,按月向社保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险与经济补偿相结合的原则。

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

预防为主:工伤保险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是工伤保险工作的主要目标。 突出重点:工伤保险工作的重点是突出。

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这是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原则,也是工伤保险的一个重要特点。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什么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答案】:A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可知,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只有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其他情况受伤的不认定为工伤。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先要有工伤认定。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这里“上下班途中”是指从居住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路途,发生的机动车事故。对于非上述路途,比如探亲访友时遇到的机动车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详细解读

【旧规定】2003年4月27日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于1988年6月1日施行,由***院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解释。根据《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分为工伤医疗费用赔偿、工伤津贴赔偿和工伤残疾赔偿三类。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是一部行政法规,制定机关是***院,目前修改了一次。其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解读 据悉,人力***社会保障部于20xx年3月28日下发了《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xx]29号,以下简称“《意见(二)》”),旨在明确《工伤保险条例》执行过程中的若干具体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上班阳了算工伤吗?专家解读

1、感染***或因感染***死亡的,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法律分析:算。职工上班期间在单位摔伤算不算工伤要具体分析,如果跟工作有关则应当认定为工伤。

3、不算,但阳了之后去上班违法,因为会造成传播。若员工身体不适,派中闭已经测出来“阳”了: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居家隔离治疗,不要去上班了。问:员工在工作期间感染***肺炎算不算工伤?需要分不同的情况。

4、法律主观:属于工伤,还没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5、换句话说,上班期间“阳了”能被认定为工伤,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二是在新型冠状***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履行工作职责;三是感染***肺炎或因此而导致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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